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女书院
河北省电视台跟着画家去旅行栏目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主任:王国声
2.评审委员会主任:李中朝
3.监审委员会主任:张忠才
4.全国第一届女书展评委:王国声 王秀和 周少莲 胡思婷 周娜 李中朝 张忠才
5.为了本次大展,公平,公正,大展组委会成员不得参加投稿参展。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提倡自作诗词联赋。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2)书法作品【扇面】请投寄作品原件,不符合要求不予参选。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投稿三幅作品,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凡需退稿的作者在投稿同时,每件作品汇寄退稿费人民币60元(其中,30元为作品邮寄、包装费;30元为保险费,每件作品投保3000元),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凡在投稿时未汇寄退稿费的,不予退稿。入展作品不退稿,由出资方收藏。入展作品已经交纳退稿费的,由组委会将退稿费60元退还作者。
本着对每位作者负责的态度,我们会认真对待每件投稿作品。但因评审工作环节多,作品经历多次悬挂、摆放的过程,难免会有不同程度的损伤,请投稿作者理解。作者一经投稿,视同认可本条约定。
5、填写信息
(1)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全国第一届女书书法展》字样。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扇面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本展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作品。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及利于作品收藏,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四、评审
1、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阳光公正评审。
2、全国第一届女书书法展评审初步定于2018年10月举行。
3、本次展览将维持高抽查比率,实行计分制,在综合考评被抽查作者创作水平的同时,严查代笔和抄袭行为。凡经面试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抄袭他人者,并取消入展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女书院任何活动。
4、文字审读: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字法规范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五:奖项
1.金奖一名:奖金:5000元
2.银奖二名:奖金: 2000元
3.铜奖三名:奖金: 1000元
4.优秀奖十名:女书文化杯一套
六、展览
展览拟定于2018年12月,入展作品100件左右,届时将全部展出。
七、出版
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一届女书书法法展作品集》。
八、作者待遇
1、全部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者颁发优秀作者证书。
3、非女书委员会会员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女书委员会的条件之一。
九、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8年7月3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十、收稿及汇款地址
退稿费请一律通过邮局汇款。汇款时请在附言上注明“全国第一届女书展退稿费”,并注明本人联系电话。
收稿地址:石家庄市谈固西街紫玉名苑B 座2单元904室河北广播电视台《跟着画家去旅行》栏目组 《全国第一届女书书法展》组委会,联系人:王炎,李中朝,电话:13703374488 13111521120
邮编:064300
联系人:王炎 李中朝
电话:13731504488 13111521120
十一、其它事项
1、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投诉材料请寄:河北电视台跟着画家去旅行栏目主任李中朝。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全国第一届女书展组委会。
全国第一届女书书法展委员会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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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 2024-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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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 2024-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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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 2024-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