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继续推进宁夏书坛研究经典、潜心学习的良好风气,推动我区书法事业繁荣发展,为提升全区会员及爱好者的参与度、观摩便利性,宁夏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宁夏第十届书法篆刻临摹展(网络展)。
一、主办单位
宁夏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所有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宁夏常驻人口均可参加。
三、征稿要求
1、参展作者须送交临摹作品,每人不超过两件。临摹作品以清代之前(含清代)的经典作品为对象,要求实临,力求形似,书体不限,
2、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横竖不限,篆刻作品5—8方(须有一个以上边款),分别粘贴在不大于4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投稿时附上所临作品复印件,投稿作品请勿装裱。
3、请在作品背后右下角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
4、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稿。
四、评审
1、由宁夏书协主席团聘请展览评委会,对来稿进行评审。
2、评出入展作品100件左右,其中优秀奖作品10件。
五、展览
展览作品拟定于2018年4月在宁夏日报新媒体、宁夏书法家协会微信公共号上分期刊发。
六、作者待遇
1、入展作者颁发证书,优秀奖作者每人奖金1000元。
2、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宁夏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截稿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
八、收稿地址
银川市文化东街59号 宁夏书法家协会
联系人:张涵 0951—3971025
九、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入展书法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宁夏书法家协会。
宁夏书法家协会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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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 2024-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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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 2024-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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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 2024-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