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十次文代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迎接中国妇女十二大召开,在全区广大妇女中弘扬传统书法艺术、发现妇女书法艺术人才、展示内蒙古妇女的风采和书法艺术成就,自治区妇联将联合内蒙古书法家协会共同举办内蒙古妇女书法展。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动员广大妇女书法爱好者积极投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砥砺奋进40年 草原巾帼书法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承办:内蒙古书法家协会女子书法委员会
二、作品及投稿要求
(一)作者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含18岁)以上的女性均可参加。
2.作者须具有内蒙古地区户籍或长期在内蒙古地区工作。
(二)作品要求
1.蒙古文、汉文书法篆刻作品均可。
2.作品内容为歌颂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妇女运动的成就、妇女事业发展以及妇女生活变化健康向上的诗文佳句;习总书记讲话节选、习总书记用典;反映内蒙古风光、家乡情怀的诗文佳句。书体不限,篆书、草书作品请附详细释文。
3.作品为近年来没有参加过全国展、全区展、未公开发表过的书法新作。
4.书法作品不超过六尺,竖式为宜。篆刻作品请自行设计,粘贴于六尺或四尺对开竖式宣纸上(不少于六方,两方需附边款)。
5.参展作者请在每件作品背面下方,用铅笔注明姓名、年龄、性别、民族、电话、身份证号、通讯地址、作品名称等信息,并填写参展登记表。
6.附参展作者身份证复印件。
(三)征稿时间及地址
投稿时间:即日起开始征稿截止到10月28日,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使用顺丰快递或中国邮政EMS,并标注“妇女书法展”字样。
收稿地址:呼和浩特市飞机场南辅路5.5公里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收稿人:马静,联系电话:13654811724
三、入展待遇
非内蒙古书协会员的作品入选此展,可作为加入内蒙古书协条件之一。
四、展览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 11月中旬
2.地点:内蒙古图书馆展厅
附件: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内蒙古妇女书法展参展登记表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
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内蒙古妇女书法展
参展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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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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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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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手机) |
电子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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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释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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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 2024-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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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 2024-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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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 2024-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