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反映毕节试验区建设三十周年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用书法艺术的形式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贡献力量,增进全市各县(区)书法艺术的观摩、学习与交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特举办本次展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织金县委宣传部
毕节市书法家协会
织金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织金县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
毕节市内年满18周岁的书法爱好者。
三、作品要求
1.书写内容:积极健康的古今诗、词、联、文。欢迎书写反映毕节试验区建设三十周年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工作的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展)。提倡自作。
2.作品规格:作品限6尺整张(180cm×97cm)以内,两公分以下小楷不超过4尺整张(138cm×70cm),一律竖式,勿装裱。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件数:每位作者不超过2件,未入展作品不退稿。每件作品须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方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与身份证同)、性别、年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随寄身份证复印件(市外户籍在毕节市工作的需加寄单位证明原件)。组委会将根据作者信息进行收稿登记,信息提供不全者不予评选。
4.为评选和展览需要,请使用不易折损的宣纸。提倡一张纸完成一件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5.发现临摹、抄袭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及其集字、集联)的不予评选。
四、收稿时间及地址
1. 截稿时间:2018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2019年元月4日后送达的作品拒收。
2.本次展览不收评审费。
3.收稿地址:毕节市织金县人民政府广场左侧织金县书法家协会。
联系人:向家乾(电话:18085715132)
黄 凯(电话:15085323340)
五、作品评审
1.从全部投稿作品中评选出入展作品60件(并从中评选出优秀奖作品10件)进行展览。
2.获奖入展作者均发证书。
3.优秀奖奖金和入展作品稿酬待定。
4.非毕节市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可作为加入毕节市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5.所有入展获奖作品,一经付与奖金稿酬,主办方即拥有一切处置权。
六、展览时间和地点
2019年春节期间在织金县城展出。
七、有关事项
1.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可并遵守本启事的相关规定。
2.本启事解释权归毕节市书法家协会。
展览组委会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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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 2024-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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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 2024-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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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 2024-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