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进一步繁荣文艺创作,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团结引领书法新文艺群体,全面展示当代江苏书法新文艺群体的整体水平和艺术成就,进一步推进新文艺群体书法水平提升,提供更优质的展示平台,江苏省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江苏省首届新文艺群体书法篆刻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南京市书法家协会
江宁区文化和旅游局
江宁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江苏省书法家协会新文艺群体委员会
协办单位:
江宁区书法家协会
江宁区美术馆
二、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18周岁,江苏籍或工作、生活在江苏省内的新文艺群体书法工作者、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本次展览只面向新文艺群体作者,非新文艺群体投稿经查实后将取消参评资格。)
2、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不限书体。
(2)作品内容:鼓励创作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的作品;投稿作者可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书写内容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与完整性。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作品规格: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两个部分。
书法作品:投寄作品原件,形式不限,以竖幅为宜,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6cm);小字作品尺寸为4尺整纸以内。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部分:篆刻印蜕6—12枚,边款不少于3枚。请作者自行题签、设计并粘贴。印屏为四尺对开竖式(138cm×35cm)。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投稿限一件,作品一次性寄出,不接收第二次投寄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
此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凡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5、填写信息
(1)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和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江苏省首届新文艺群体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从江苏文艺网www.jswyw.com/org/xiehui/sf/下载)。
6.书写材料
为了评审、装裱和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本展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作品(绢、绫除外)。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及利于作品收藏,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三、评审
1、由省书协邀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公平、公正、阳光、干净评审。
2、江苏省首届新文艺群体书法篆刻作品展评审初步定于2023年5月举行。本次展览计划评选优秀作品20件左右,入展作品120件左右(含优秀)。
3、为确保入展作者创作水平的真实性,本次展览将对首次入展省展的作者进行面试、老作者进行抽查。经面试,评委确定现场创作水平距离入展有较大差距的,取消本次入展资格;确认投稿作品非本人创作,或有明确证据证明投稿作品中有抄袭他人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取消入展资格。书写古代碑帖集字、集联及模仿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视为临摹不予入选。投稿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且均为原创作品,禁止一稿多投,已入展过省书协主办展览的作品不得再次投稿,一经查出将取消参展资格。
4、文字审读:评审将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字法规范的审查。提倡文化及学术内涵,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入展。
5、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装饰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四、展览
展览拟定于2023年6月在南京市江宁区举行,届时将出版《江苏省首届新文艺群体书法篆刻作品集》。
五、作者待遇
1、为优秀作者、入展作者分别颁发优秀证书、入展证书。
2、优秀作者获赠展览作品集三册,入展作者获赠一册。
3、非省书协会员书法作品入展,入展作者获得江苏省书法家协会入会资格。
4、省书协会员入展本次展览,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优秀会员评选、专业人才选拔和邀请参加省书协举办的学术提名展及专业展览等的依据和参考。
六、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3年4月30日结束,以当地邮戳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七、收稿地址
收件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西门子路6号江宁美术馆南门
收件人:王兆隆
手机:13376056018
八、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入展书法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江苏省书法家协会
2023年2月14日
江苏省首届新文艺群体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doc(21 KB)
江苏省首届新文艺群体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doc(2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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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 2025-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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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 2025-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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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 2024-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