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号称千年古邑,绵延明清六百余年的雕版印刷金溪书,响誉全国,也成就了“江南书乡”之誉。发端了陆王心学的代表人物陆九渊(号象山)是南宋哲学家、教育家,也是金溪走出的大儒。象山先生以宋明两代“心学”开山鼻祖的影响,使金溪又有了“心学古邑”之称。
近年来,金溪县委、县政府立足我县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选题,注重特色培育,在唱响“文化抚州,梦想之舟”这个大品牌下,以抚州市旅发大会为契机,推出以“圆梦心学古邑,书写大美金溪”为主题活动。现联合江西省书法家协会、中共金溪县委、金溪县人民政府共同举办走进“江南书乡”(金溪)书法大赛,面向全国征稿,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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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抚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金溪县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
中共金溪县委宣传部
金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3.协办单位:
抚州市书法家协会
金溪县书法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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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1.组委会:
走进“江南书乡”(金溪)书法大赛作品展组委会由举办单位的相关领导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依照评审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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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时间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4年7月 23 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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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对象
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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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要求
1.作品要求(书法、篆刻、刻字):
①书法作品,一律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作品规格6尺整纸(180cm*97cm)以内,一律竖式;手卷规格高40cm以内,长不少于300cm;册页不少于12页,45cm以下。草书篆书须另附释文,所有作品请勿自行装裱,不符合要求作品不予评选。
书法作品创作内容以歌咏金溪县人文风情、历史文化和自然风光的古代诗词歌赋、楹联、散文、游记为主(后附参考内容),提倡自作诗词歌赋等为内容进行创作。
②篆刻作品,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提倡“印宗秦汉”的印学理念,融会贯通传统古意的创作模式。
指定内容:
千年古邑
江南书乡
中国香料之都
香聚金溪 从心开始
象山故里 心学圣地
文化抚州 梦想之舟
指定内容为必刻印两方。其他内容自选。
篆刻作品要求篆刻印蜕6—12 枚(含2方指定内容的作品),边款不少于4枚。投稿作品一式两份,一份制作印屏,请作者自行题签、设计和粘贴;另一份请将印蜕、边款及释文装于信封内,用于编辑出版。印屏尺寸为138×35cm,一律竖式。来稿请勿装裱,不符合上述规定者不予评选。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作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原石展出后由承办方收藏。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③刻字作品,每位作者限投一组作品(刻字1件、书法1件),刻字作品以木质为主,亦可选用其他材质。
刻字鼓励从后附的参考内容中选取,也可自撰内容。刻字作品单边长度不超过100cm。书法作品尺寸四尺整张以内,形式、书体不限。超出尺寸作品不予评选。
2.为方便作品登记编录,请作者用楷书填写投稿登记表,每件作品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来稿请妥善封装,以避免邮寄途中破损,影响评审。
3.投稿作品件数不限(限投稿一次)。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勿用笔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免初评。
4.费用:免收投稿、评审、出版等一切费用。
5.严禁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贴集字、集联);鼓励书写完整作品,请选用高质量的书画专用纸张创作,勿用易碎、易断的毛边、印刷成品纸张,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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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评审
1.由江西省书协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组成评审组,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进行评审。
2.限于人力,作品一律不退,主办方对征集的作品享有宣传、出版和处置权,不再向作者支付稿酬。
3.所有入展名单将于评审后及时在书法征稿相关专业媒体上公布。
4.凡有严重文字硬伤作品,一律不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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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及作者待遇
1.奖项设置:优秀作品40件,各奖励1500元(税后);入展作品100件,各奖励500元(税后)。
向优秀作品及入展作品作者颁发证书,赠送本届大赛作品集一本,奖励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3.对江西籍非江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作品,获优秀作品作者具备直接加入江西省书法家协会条件,入展作品作者具备加入江西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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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事项
本次展览将于2024年9月份在江西省金溪县展出,届时将邀请部分优秀作品作者莅临金溪参加展览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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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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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稿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教体局
2.邮 编:344800
3.收稿人:周启华
4.联系电话:18160780619、1387046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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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抄袭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取消入展、获奖资格。
2.所有参赛作品概不退稿,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等归属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对所有来稿拥有宣传出版权。
3.凡投稿者均视为承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约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本次大赛组委会。
江西省书法家协会
2024年5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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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 2024-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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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 2024-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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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 2024-10-31 |